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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评选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通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填写,一式四份,与“审批表”一并上报。

  附件3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审批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本表是上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本表用微机填写,使用仿宋四号字。
  二、姓名必须准确。籍贯和出生地统一填写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工作单位填写全称,不要简化。职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填写。
  四、工作时间用××××年××月填写。
  五、拟授奖励统一填写“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奖励指所获省级以上(含)奖项。
  六、工作简历从大中院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填起。
  七、主要先进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勿另附页。
  八、申报机关意见指被推荐个人本级领导机关的意见。
  九、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指被推荐个人本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十、本表一式4份,A4纸打印,请勿改变原表版式,与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LZB@saic.gov.cn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2寸免冠

彩色近照)

民 族

 

籍贯

 

出生地

 

身 份

证 号

 

政 治

面 貌

 

学历

 

学 位

 

参加工作时间

 

本系统

工作时间

 

工 作单 位

 

职 务

 

拟 授

奖 励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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