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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评选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通知


  附件2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

  审 批 表

  呈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本表是上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的推荐表。
  一、本表用微机填写,使用仿宋四号字。
  二、工商所名称指被推荐单位全称,不要简化填写。
  三、拟授奖励统一填写“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中奖励指所获省级以上(含)奖项。
  四、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勿另附页。
  五、申报机关意见指被推荐工商所上级领导机关的意见。
  六、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指被推荐工商所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七、本表一式4份,A4纸打印,请勿改变原表版式,与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LZB@saic.gov.cn

 

工商所名称

 

所长姓名

 

联系电话

 

全所人数

 

拟授奖励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 励

 

 

 

 

 

 

 

 

 

 

 

 

 

 

 

 

 

 

 

 

 

 

 

 
 

 

    

                

 

(盖 章) 

年  月  日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

工商

行政

管理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国家

工商

行政

管理

总局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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