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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资厅发考核[2008]65号)


各中央企业:
  近期,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近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切实加强预测预报,确保水库、江河防洪安全,严密防范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全面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中央企业应对强降雨天气的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防汛责任
  当前,四川汶川地震的抗震救灾工作仍处在安置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的紧要关头,防汛抗洪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大范围强降雨天气的防范工作。各级企业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建立应对强降雨天气紧急情况的工作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相关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海洋、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必要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切实将应对强降雨天气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突出重点,充分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的准备
  各中央企业要充分做好应对强降雨天气的预防预控准备。发电企业要将水库、水电站安全渡汛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库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严格落实江河洪水防御方案和重要水利枢纽的调度方案,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受威胁矿山企业要停止井下、危险边坡作业,撤出井下人员,要严防各类尾矿库垮坝、溃坝,做好疏散下游群众准备,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险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做好防雷电检查等工作,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电网、通信公司要做好因灾害造成大面积停电和通讯中断的应急准备,确保相关人员、物资、设备随时到位;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突泥和防滑坡等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撤出作业人员,遇雷雨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交通运输企业要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做好紧急情况下及时避险和暂停营运的准备。其他企业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必要的人员、物资准备。
  三、完善针对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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