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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2008-2012年)规划纲要的批复

  (三)加大对库区社会事业的政策支持。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发挥规划、指导作用,从项目、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库区的支援力度。科技部门要通过有关科技计划渠道,加强对库区提高科技水平的支持力度;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在职业教育方面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在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时向库区倾斜;文化部门要在库区优先实施“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专项:卫生部门要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库区优先给予项目和经费支持;体育部门要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工程”、“雪炭工程”等专项时,对库区予以倾斜和支持;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支持库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实施“金保工程”等专项时给予支持。
  (四)有关省市组织实施好社会事业对口支援项目。有关省市要加强对库区农村和城镇社区的调查研究,与当地的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选择和确定好支援项目,加强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跟踪,做到实施一个成功一个。
  五、支援三峡库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设施支援重点向农村地区延伸。随着库区骨干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或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口支援的重点要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库区移民安置区倾斜。重点解决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路、饮水、用电、收听广播、收看电视、接打电话等困难和问题。
  (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按照国家有关交通、水利、电力、邮电通信等“十一五”规划和有关库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要求,发展改革、交通、铁路、水利、电力、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优先安排库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在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农村移民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移民乡镇防洪工程”、“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和通广播电视工程”、“乡乡能上网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项目时向库区倾斜。要根据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积极谋划并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湖北省和重庆市要积极做好库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以及项目申报、用地报批、配套资金、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
  (三)支援省市要继续加大对库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支援省市要把重点放在与移民基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电网入户、广播电视入户、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沼气设施等领域。对口支援省市与受援地区要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做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选好项目,务求实效。
  六、支援三峡库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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