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849号)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包含安徽飞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廖煜、赵伟光、陈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方案)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