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厉处罚违法经营假冒伪劣有害商品行为。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农村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商品行为,严厉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等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出限定区域销售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无照经营、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那些故意经营有毒有害商品的违法分子,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农村违法经营重要商品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经营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建立工商行政执法与其他行政监管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紧密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快农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精心试点,采取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稳步推进,逐步深化,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建设,逐步建立起我国农村商品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农村市场监管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深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逐步建立起农村商品交易市场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信用培育、失信联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市场信用意识,营造促进市场信用良好环境,形成诚信经营氛围。
(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质检部门要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以“质监检测进乡村,服务农民到田头”为主题,以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为突破口,对农民购买使用的化肥、农药、农膜等产品进行免费检测,充分发挥质检系统的技术优势,利用监督、执法、检测手段,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工作拓展到田间地头,贴近到农民群众身边。开展送名优农资下乡活动;组织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将优质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送货下乡,使优质的农资产品到达田间地头。同时,抓住现场发现的线索,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积极帮助农民索赔维权。
(五)不断强化农资生产监管。质检部门要严格准入许可,对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获证后方可生产、出厂、销售。严格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重点农资产品安排专项监督抽查,加强粮食、棉花收购环节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办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严格把好厂门,督促农资生产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检验关,防止不合格农资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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