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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试行)》的通知
(国开办发[2008]62号)


机关各组、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试行)》已经办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试行)》

国务院扶贫办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

国务院扶贫办贫困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试行)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贫困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尽量减轻受灾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任务
  (一)国务院扶贫办设立贫困地区自然灾害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主任担任组长,机关各组、各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秘书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对贫困地区发生自然灾害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对工作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人事组,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
  (三)办内各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1.行政人事组主要负责办内应对工作的协调推动,负责与国办、国务院应急办及相关部委的联系协调工作,包括下发通知,编报信息,提出派出工作组预案;
  2.规划财务组主要负责贫困地区灾情收集、协调下拨财政扶贫救灾资金,协助开展灾后重建;
  3.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组、各归口管理社团主要负责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及省际间对口支援;
  4.政策法规组主要负责抗灾减灾、灾后重建的新闻宣传工作;
  5.各直属事业单位协助办机关开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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