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用航空局关于启动奥运安全正常优质服务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
根据今年民航工作会议要求和《关于开展“奥运安全、正常、优质服务年”活动的通知》(总局发明电[2008]746)的安排,民航局运输司已将《奥运安全、正常、优质服务年活动检查单》(编号:MD-124-TR-2008-1,以下简称检查单)印发。根据民航局工作安排,在民航奥运保障工作从准备就绪阶段转至运行阶段之际,全面启动奥运安全、正常、优质服务年(以下简称服务年)的落实、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计划
1、检查时间:2008 年5月-2008 年11月。
2、检查组织:自查工作由民航各企业、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由各地区管理局组织成立的服务年领导小组负责,跨区交叉检查工作由民航局运输司负责组织。
3、检查安排:此次检查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6月)区内检查阶段。各地区管理局组织辖区内各航空公司、机场、保障单位等自行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单各项要求进行整改;各地区服务年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检查组,并对照检查单对辖区内各航空公司(分公司、营业部)、机场、保障单位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落实。第二阶段(7月)跨区检查阶段。民航局根据各地区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管理局跨区在重要时段对重点单位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第三阶段(8月-9月)巩固提高阶段。各地区服务年领导
小组根据检查单的各项要求,逐条监督落实,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第四阶段(10月-11月)总结表彰阶段。民航局组织各地区管理局结合活动年总体要求进行综合评价、评定,总结经验和研究推进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管理局推荐全行业表彰先进单位,并向民航局提出奖罚建议。
二、有关要求
1、各地区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服务年的各项督查活动,并于5月19 日前将本地区服务年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等报民航局。
2、各地区管理局组织检查中,应保存检查单原件及有关材料,及时总结反馈检查中好的做法和问题,并于每月5 日前将上月检查情况及建议报民航局。
3、各地区管理局在开展服务年监督检查活动过程中,可结合“民航涉奥航空运输保障准备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同步进行,在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前,一并检查,一并落实。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及检查单已下发(详见局发明电[2008]133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