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震后灾区证券登记结算投资者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证券经营机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支持汶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8]54号),进一步做好震后灾区证券登记结算投资者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灾区证券持有人利益,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支持,维护社会稳定,现将灾区自然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卡挂失与补办、证券查询、证券继承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经营机构要积极主动与灾区客户保持沟通和联系,尽量摸清客户和客户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毁损等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投资者解决实际困难。
二、证券账户卡挂失与补办
地震灾区投资者证券账户卡毁坏或遗失的,证券经营机构(开户代理机构)营业网点区别以下情况为投资者本人办理原证券账户卡补打和领取手续:
(一)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卡补打和领取,需通过原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办理;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卡补打和领取,可通过任何开户代理机构向我公司申请办理。
(二)投资者能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开户代理机构)在核实客户身份和账户信息后,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卡补打和领取手续。
(三)投资者无法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证券经营机构(开户代理机构)可采取与投资者核对账户、身份资料和其他信息等方式确认投资者身份,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卡补打和领取手续。
确认投资者身份方式包括: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压盖公安机关印章的身份证遗失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本人驾驶执照或者医疗保险卡等其他能够确认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证券查询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查询
1、因地震灾区投资者死亡、失踪等情况,其亲属、监护人需查询投资者是否在我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以及已开立证券帐户中证券托管关系的,可通过灾区任何开户代理机构营业网点向我公司申请办理。开户代理机构和营业网点应当及时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