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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公开选聘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的通知

  5.优先获得有关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二)主要义务
  1.按时参加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全体会议、有关工作会议以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组织的内部控制国际、国内研讨会等各项活动;
  2.按时完成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交办的工作任务;
  3.按时完成所承担内部控制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
  4.对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提出咨询的问题及时发表意见,并定期反馈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研究和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5.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三、选聘程序
  (一)自我推荐。有意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申报表》(附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证明材料等,于2008年8月25日之前报财政部会计司。
  现任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的人员,有意续聘的,请与财政部会计司联系,并按要求重新填报《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申报表》。
  申报者可登录财政部网站下载申报表电子版,网址:http://www.mof.gov.cn;或登录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casc.gov.cn。
  (二)所在单位审核。请所在单位予以审核把关,并在《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申报表》中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各单位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两人。
  (三)财政部审定。我部将依据聘任条件,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对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我部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聘期两年,可续聘。
  联系人:朱海林  王宏  王晶
  联系电话:010-68553032  010-68552552 010-68552550(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20
  电子邮件:zhuhailin@mof.gov.cn;hongwang@mof.gov.cn;wangjing1123@mof.gov.cn

  附件
  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明编号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职称或执业资格

 

学历

 

学位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是否曾受聘担任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

是       否

个人简历(从接受大学教育至今,现任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的人员可不填写此栏)

 

与内部控制建设有关的业绩情况和研究成果(摘要介绍,有关证明材料另附。现任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的人员仅需填写聘期内有关业绩情况和研究成果,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财政部审定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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