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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表1-4 工作标准体系要求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

规定

得分

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备注

四、工作标准体系

(40分)

1、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基本要求

1、工作标准体系层次清楚,结构合理。

10

没有体系表,扣5分,层次不清、结构不合理扣1~3分。

 

 

 

2、工作标准齐全、完整,满足企业实际需要。

不齐全,每少一项扣2分。

 

 

3、工作标准应协调、可操作、可考核,有统一编号,便于企业实施。

未达到一项,扣2分。

 

 

2、工作标准的编写要求

1、有最高决策者及决策层各岗位工作标准。

10

没有扣3~5分。

 

 

 

2、有中层管理人员的通用工作标准和岗位工作标准。

没有扣2分。

 

 

3、有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和岗位工作标准。

没有扣2分。

 

 

4、操作人员的作业标准齐全,满足生产需要,特殊工种、工序有相应的工作要求。

没有扣1分。

 

 

3、工作标准的内容要求

1、工作标准中应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并规定岗位的职责、权限、相互关系、人员资格、工作内容、方法、要求、检查与考核。

10

没有扣5分。

 

 

 

2、工作标准的内容与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的内容相互协调,技术标准与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要求在相应工作标准中得到落实。

不满足扣1分。

 

 

3、规定定额的岗位应制定定额,有数量和时间要求的可量化。

未制定扣2分。

 

 

4、每个岗位按业务流程列出工作细节,明确输入和输出内容,与其他工作接口相互协调。

未规定,扣2分。

 

 

四、工作标准体系

(40分)

4、工作标准的检查与考核要求

1、通用工作标准中有相应的通用考核要求,特殊工作标准的考核要求在相应岗位工作标准中有规定。

10

没有扣3~5分。

 

 

 

2、工作标准中有明确的检查内容、考核部门、时间要求。

没有,每少一项扣1分。

 

 

3、有对特殊部门、人员的考核程序和办法(可单独制定)。

没有扣1分。

 

 

4、有编制的考核记录表。

没有扣2分。

 

 



  表1-5 标准体系的实施监督与持续改进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

规定

得分

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备注

五、标准体系的实施监督与持续改进

(60分)

1、标准体系运行实施计划和程序

1、技术标准和其他重大标准的实施,制定实施计划(方案)。

10

不符合要求,扣5分。

   

2、组织调查研究,并做好组织、技术、物资与人员等各项准备。

不符合要求,扣5分。

  

2、标准实施

1、体系内各项标准落实到相关部门。

15

不符合要求,扣10分。

   

2、各岗位人员掌握相关标准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8分。

  

3、标准实施情况与标准的要求相符。

不符合要求,扣10分。

  

3、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1、各部门对归口的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15

不符合要求,扣4分。

   

2、企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抽查,有监督检查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4分。

  

3、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不符合要求,扣4分。

  

4、对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不符合要求,扣4分。

  

4、标准体系运行有效性评价

1、全面收集标准实施情况信息,定期对标准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10

未开展标准实施有效性评价,扣5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企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标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我评价,提出并落实体系改进措施,并有实效。企业标准体系的持续改进机制得到建立和保持。

未开展标准体系评价工作,扣5分,改进措施不落实扣5分。

  

5、标准的复审与修订

定期组织标准复审,及时组织标准修订,保持标准的适用性,不断提高标准水平。

10

复审工作超期限扣5分,修订不及时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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