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钟发平公告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327号)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及钟发平:
你们报送的《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们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你们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