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345号)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鲁证字[2008]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增资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221224.57万元增至521224.57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本次增资扩股以下单位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1.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39237.77
2.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37900
3.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29100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工作,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当聘请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四、你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