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361号)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公司总部同城迁址及变更注册地址的申请报告》(中天证发[200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法
》、《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5号)等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住所由“沈阳市和平区北马路47号”迁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二、
你公司应当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