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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中国城建建材工会关于在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系统职工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通知

  ⑤路领导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扎实,规章制度健全,干群团结,在改善服务工作方面有显著成效。
  (二)出租汽车行业
  1.优质服务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经营思想端正。坚持思想工作与安全服务和生产工作紧密结合,为缓解出租汽车租车难,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有显著成效,社会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无重大行车事故和责任服务事故,在社会上获得良好信誉。
  2.优质服务车队:经营思想端正,遵章守纪,全面均衡地完成安全服务和生产任务,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在车辆保养维护工作中成绩显著,各项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无安全和服务责任事故,在本单位和社会上有较高的信誉。
  3.优质服务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全面超额完成安全服务和生产任务指标,服务态度主动、热情、耐心、周到;遵章守纪,爱护车辆,操作规范,车容整洁,仪表端庄,待客文明礼貌,出满勤、能耗低,在当地出租汽车驾驶员中能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
  (三)轮渡行业
  轮渡行业竞赛评选条件参照公共汽、电车行业评选条件执行。
  二、评选事项
  (一)评选比例:
  1.优胜个人:按参赛职工总数2‰评选;
  2.优胜车(船)组:按参赛集体的3%评选;
  3.优胜保修班组:按参赛保修班总数的3%评选;
  4.优胜线路:按参赛线路总数的3%评选;
  5.优胜单位:按参赛总数的3%评选。
  (二)评选方法:
  在深入开展竞赛活动的基础上,采取内外结合、分级进行的办法评选。
  1.对城市公交企业优质服务单位、集体、个人的评选,各级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与工会组织,都要制订具体可行的检查考核办法,组织经常性的检查考核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采用评选日活动、组织乘客义务检查活动,建立乘客查询制度等办法进行明查暗访,以保证这次全国性竞赛活动的不断深入和对优胜集体、个人评选的准确性。
  2.活动结束后,各级都要认真总结与评选,并将结果逐级上报竞赛办公室。
  (三)总结表彰:
  建设部和中国城建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拟于竞赛结束后召开优胜个人与集体代表大会,总结交流竞赛活动的经验,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胜集体与个人。大会的时间、地点、名额分配和表彰、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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