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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的规定,为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坚守 18亿亩耕地“红线”,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定了《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工作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的要求,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完成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于2008年6月底前将自查工作报告呈报国务院。我们将适时对各地自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不断加强和完善耕地保护有关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

  附件:《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坚守 18亿亩耕地“红线”,特制定200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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