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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十一五”规划

  (二)邮件集散枢纽

  优化网络布局,提升网络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邮政快递等业务的服务能力,优化调整快递、普邮等邮件的航空、陆路运递网络。以现有一、二级邮区中心局为节点,加强邮件处理场地的综合利用。规划建设全国快递邮件集散枢纽。围绕全网性集散中心的建设,加强全网快递邮件各处理节点的配套改造,加快邮运网络的功能优化和调整。利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邮运网络的运行效率。

  (三)信息技术改造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邮政业。鼓励支持采用射频识别 (RFID) 、电子识别等先进技术改造和重组生产流程,提高对电子商务的承载能力,提升邮政业信息化水平。加快邮政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重点增强信息化对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邮政信息化各应用系统的建设。加强业务系统建设与升级,搭建速递、报刊、电子商务等业务应用平台。配合邮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稳步推进财务、人力资源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四)政务信息化

  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工程的要求,围绕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务运转效率,实现邮政行业监管和服务信息化,实施邮政政务信息化建设。搭建统一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和运行维护中心,建成监管支持、政务公开及服务、管理与运营支持、办公自动化等应用系统。实现办公、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满足邮政监管部门高质高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需要,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国家通信与信息安全。

  五、政策措施

  (一)制定加快发展政策,服务经济建设大局

  巩固公有经济在邮政业的主体地位。支持引导国有邮政企业加快发展和改革步伐,积极推进主业改革,推进企业重组。鼓励邮政企业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合理的邮政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邮政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支持国有邮政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企业服务“三农”。鼓励引导国有快递企业加快发展,优化业务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质量。

  支持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加快发展。消除影响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允许我国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业务领域。鼓励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开展品牌化、网络化经营,积极拓展国际业务。支持民营快递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壮大实力。积极扶持中小快递企业加快发展,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

  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承诺,完善邮政业吸收外资法规,通过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促进快递服务水平提高。

  积极推进邮政业技术进步。推进信息技术在邮政业的应用,支持鼓励邮政业各类市场主体抓住国家推进信息化战略的机遇,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业务,开发新业务,增强发展能力,推动产业升级。推进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升我国邮政业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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