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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保畅通优先保障抗震救灾物资和人员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保畅通优先保障抗震救灾物资和人员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
(局发明电[2008]1561号)


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办、运输航空公司、机场集团公司:

  目前我国各地各部门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统一部署,紧急行动,军民团结、齐心奋战,紧张有序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确保航空运输畅通和保障抗震救灾物资和人员航空运输,民航局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急值守,保持联络通畅,尽职尽责坚守岗位。
  二、各单位要尽一切努力,在北京、上海等至灾区的航线上保证不断航,维持一定的航班量,确保空中交通畅通。
  三、各单位要顾全大局,优先放行运送救灾人员和物资航班,优先放行北京、上海等地流量大的航班。
  四、请执行前往地震灾区航班任务的航空公司合理安排和调整运力,尽量调配大型飞机执行航班任务,并在售票量上进行控制,留部分座位以备应急。各航空公司同航线上的旅客无条件在各航空公司航班间签转,如已购票旅客申请退票,请按非自愿退票办理。
  五、根据西南管理局要求,各航空公司飞往成都的航班请携带足够航油,以保证成都基地航油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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