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61号--关于暂停2008年度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8年第61号)
关于暂停2008年度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
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紧急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暂停于5月18日举行的2008年度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08年度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人员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国家质检总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另行告知。
二、
已划定的24个考区的检验检疫机构对接收的2008年度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人员资格考试试卷负有保管和保密的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