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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466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办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请示》(国金证发[2007]09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你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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