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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电冰柜产品出口免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电冰柜产品出口免验的通知
(2008年2月20日 国质检检[2008]82号)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准你公司生产的出口BD(C)系列电冰柜产品免验。免验有效期自2008年3月至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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