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密切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鼓励行业企业办好职业学校,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强化职工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素质。落实好国家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接收学生实习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加强对民办职业教育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引导其健康发展。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进一步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设置岗位,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岗位聘任制。充分发挥分配制度在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方面的作用,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
7.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
继续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完成6850名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建立健全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80个重点专业师资培训包项目的开发,加强项目培训和研讨工作。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项目,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颁布《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工作评估标准》,开展师资基地评估工作,优化职教师资基地的资源配置。继续遴选一批行业代表性较强的骨干企业作为职教师资专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规模。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计划。落实好《人事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8.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84号)的精神,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工作进行调研,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应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都能及时、足额得到国家助学金。积极动员和引导有关企业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