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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8]5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下达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党建、思政、思想政治理论课及稳定工作)委托研究项目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4〕256号),为加强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首席专家为项目负责人)按申请立项时填写、专家评审认可的《项目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申请书》申报内容相一致。
  2.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要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项的依据。
  3.最终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二、 结项办法
  1.项目结项工作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办法。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结项条件者,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随时申请结项,按本通知规定的结项程序报送结项材料。如项目按规定的研究期限正常结项,审核通过后剩余研究经费一般在每年年末拨付,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颁发结项通知书。结项评审未通过的项目、2008年5月31日前未申请结项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不予办理结项审核。
  2.项目负责人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终结报告。
  3.学校社科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鉴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报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盖章),最终成果3套。
  三、 材料报送
  报告材料提交到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请各高校积极组织好结项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总结研究工作,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状况明显改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义栋、王杨  010-66097529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结项名单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委托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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