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如:积极参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做好有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积极参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在服务和收费中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出台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的意见,我们要认真执行。
今年年初,我国部分地方遭受了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入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商机关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良好服务,并加强对下拨的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及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如:在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收费权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力甚至失职渎职,以及粗暴执法、“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要坚决纠正。
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惩处。支持、鼓励各级工商机关参加当地的行风评议工作,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带动全国工商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
(三)严肃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要进一步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完善办案机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正确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通过解剖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坚持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办案工作的上下沟通与联系。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完善工商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开展工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要继续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职能作用,继续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处,加大督办指导力度,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明确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与黑名单制度,探索利用网络系统对企业、市场进行监管,对失信企业、市场依法查处,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严肃查处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结合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特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工商干部良好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尤其要大力宣传弘扬工商机关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总局机关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
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工商机关特点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普遍开展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107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作用。总局将在群众性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系统征集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优秀作品加以宣传、推广。
坚持和完善对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总局“六项禁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公开承诺》、县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制度;总局机关各司局要继续严格落实已经制定的廉政守则、工作纪律。继续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在加强基础建设中,既要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又要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
在加强机关建设中,总局机关要走在前头,起示范带头作用。总局党组即将下发加强总局机关建设的有关文件,要认真抓好落实。
(五)深化改革与创新,着力推进制度建设。
要紧紧围绕对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的有效规范与制约,坚持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创新制度建设及工作机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前置许可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
健全、完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权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重申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在全系统完成换发“工商行政执法证”。总局已出台的有关制度要认真落实,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研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督察的指导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纪执法情况回访制度》等制度。总结、推广部分工商机关的经验,加强对行政执法中暂扣物资和罚没物品的管理。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加强监督的有效做法。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加大交流力度,严肃交流纪律。建立、完善对干部进行经常性考察监督的制度,逐步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执行公务卡制度。坚持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