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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2008)

  ——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积极推进。一是认真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传统方式与电子政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依法应予公开的各项政务。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到包括设置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和电子触摸屏、专线咨询电话,印发办事指南手册,网上发布以及报刊、电台、电视台报道等多种实用有效的形式。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授予总局企业注册局“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授予北京市工商局“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总局在全系统建立了 80个政务公开示范点。二是江苏等省、市工商局在对外公开政务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在工商机关内部推行局务公开。总局在总结他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总局机关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把涉及总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需要干部职工知晓或参与的具体事项,尤其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人、财、物等重要事务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对重要决策、人事、财物和其他专项事务等干部职工关注的27项事务进行公开,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执法检查、执法督察继续推进。在全系统开展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为规范工商机关执法督察,在总结天津等省(区、市)工商局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研究,初步提出开展执法督察的指导意见。
  一年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初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提出的“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中,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为工商机关实现总局党组提出的“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建设“三个过硬”队伍提供了重要保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工商形象继续稳步提升。在各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中,取得较好成绩,树立了良好工商形象,赢得社会广泛赞誉。2007年,全系统有15个省(区、市)工商局参加了当地的行风评议活动,截至目前,从已经产生的评议结果看,多数单位成绩优异,其中,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工商局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辽宁、江西、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工商局名列前茅,天津市、河北省、黑龙江省工商局由于前几年行评成绩优异,被列为“免评单位”。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不深;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反腐倡廉制度抓落实不够得力;少数工商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公、乱收乱罚、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8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工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我们还将迎来北京奥运会。2008年又是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全国工商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要求,要着重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并紧密联系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落实好。
  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还提出,今年要抓紧制订并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总局作为中央纪委起草《工作规划》的联系单位,党组高度重视,2007年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委托总局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研究,党组审定,已向中央纪委上报了工商系统今后五年工作规划的建议。今年在中央正式下发《工作规划》后,总局党组将结合工商机关的实际,及时制定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推进工商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2008年,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工商机关的特点,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在强化监管执法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保障和促进监管执法工作。为进一步实现总局党组提出的“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建设“三个过硬”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一)监督检查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系统的执行情况,保证科学发展现的贯彻落实。
  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党章的要求,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国工商系统得到深入贯彻落实提供政治保障。要在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与党中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七大制定的各项战略部署在工商系统得到正确贯彻落实。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等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落实总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继续抓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及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违法经营活动,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三是继续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以及利用合同、利用虚假信息坑农害农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提高消费维权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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