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严肃查处工商系统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2007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0516件,立案517件,结案581件。给予党纪处分94人,其中,警告22人,严重警告24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38人;给予行政处分436人,其中,警告处分178人,记过 112人,记大过58人,降级32人,撤职31人,开除公职2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1人。二是总结分析近两年来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认真查找工作、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对策,重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继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稳步推进专项治理。总局印发了在治理商业贿赂中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指导意见,全系统在查办大要案件、拓展办案领域、创新办案模式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07年 11月底,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432件,案值 11.8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8件。查处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613件,案值3.2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2件。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回头看”检查,配合检察机关查办涉及工商干部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据初步统计,工商机关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共立案查处6起,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收效良好。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纠正社会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富有成效。各级工商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重点围绕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医药纠风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工商机关自身的政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工商机关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尤其是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方面存在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通知精神,完成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自查工作,清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8项。
(五)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新的成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对总局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前三次清理之后,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部署,进行再次清理,由于相关法律的修订,总局上报并经国务院批准,在第四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总局取消1项。对于保留的项目制定配套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对取消项目的后续监管有了新的进展。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力推进。一是深入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在总结企业注册官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工作方案,取得积极进展,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这项工作对于完善工商系统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工商干部队伍,将起到重要作用。二是大力推进干部交流,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局机关最近进行了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重点对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和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岗位以及管理人财物的司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14名正司级领导干部、13名副司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总局新提任的19名副司级领导干部中,有13名进行了单位交流;总局机关35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局研究制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设置方案,推进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制度有了新内容。一是新建了对总局领导、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及基层执法人员监督的配套制度。主要有:总局领导政务活动公开办法、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等。二是加强外事纪律监督,新建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因公出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进一步配套。新建的制度主要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管理方式,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依托,升级改造企业登记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登记管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全国推行,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和网上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 (网上公告和网上查询)继续完善,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试用范围逐步扩大。在总局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和商标注册受理大厅三个“窗口”成功地开发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系统,正在试运行。研究开发总局公平交易执法办案软件系统,推进全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办案联网应用。总结推广北京、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工商机关开展电子监察的经验。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已建立的内部监督制度继续发挥有效作用。近年来建立并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继续坚持,如:总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局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总局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对总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总局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是招投标情况等加强监督。特别是在这次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处级干部交流、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实施了全程监督。
——监督领域、监督方式有创新。一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去年建立的监督制度都已顺利实施。2007年6月,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31位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次集中时间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2007年7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8位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首次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汇报。这两项举措,有力地强化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在调研总结河北、贵州、广西、北京、宁夏等省(区、市)工商局及深圳、青岛市工商局等部分先期开展这项工作的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并召开专题会议,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试点工作。这项制度,既与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制度和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相配套,又是加强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监督的创新和探索。目前,各省(区、市)工商局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进展顺利。其中,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工商局已经全面铺开。截至2008年1月底,全系统有10675个工商所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占工商所总数的51.91%;有57689个工商所长、副所长及执法人员进行了述职述廉。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工商执法人员自律,有利于改善执法环境,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宣传工商执法形象,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实现总局党组提出的“四个统一”和建设“三个过硬”队伍的目标。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是支持、肯定的,基层工商机关、工商干部是积极、认真的,监管服务对象是赞成、欢迎的,已有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