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网络直报数据质量,开展网络直报督导检查。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原始记录数据库,准确、及时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我部将组织编写《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指南》,着手制订《医院统计工作规范》,建立网络直报工作督查制度,并拟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网络直报数据质量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数据真实性、编码准确性、上报及时性和漏报率。市(地)、县两级以自查为主,省级进行抽查,我部组织检查组检查部分地区数据质量。
(二)逐步建立卫生信息数据仓库,实现数据整合与信息共享。我部计划于2008年更新维护《国家卫生信息数据仓库》,整合各项统计调查收集的统计数据,建立分类查询数据库。各省、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本地区卫生信息数据仓库,实现数据整合与信息共享。
(三)大力开展统计分析,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我国卫生事业正处于重要改革发展时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医改和卫生工作重点,大力开展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扩大信息公示内容,满足社会各界尤其是患者医疗服务咨询的需要。
三、建立二级以上医院统计评价制度
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遏制医疗费用上涨,拟建立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统计评价制度。我部负责全国三级医院统计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统计评价。评价的内容主要为医疗服务工作量、服务质量、医疗资源及服务效率、病人医疗费用。统计评价实行月报,由二级以上医院每月登陆省级直报平台上报数据,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地数据上传我部。部、省两级每月统计分析数据、预警异常指标、公示相关信息。
建立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统计评价制度的具体工作计划是:2008年3月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对统计评价方案的意见;6月前完成《医院统计评价系统》软件编制并选择2个省进行试点,完成人员培训及试运行任务;7月起被确定进行统计评价的医院正式上报月报数据,部、省两级进行月报数据分析和发布。
四、做好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
从1993年开始,我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调查结果被广泛应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科学管理和决策之中,对政府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有效调控卫生服务供求关系,提高卫生行政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