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程施工条件、方法、进度和工期的合理性。
(9)工程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内容和取费参数的合理性。
(10)对初步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的内容:
(1)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2)与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符合性。
(3)工程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
(4)指导性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图纸和施工说明的完整性及表述的清晰性。
(6)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建议。
(三)码头结构加固改造方案的复核内容参照初步设计审查咨询内容对安全性、使用性和耐久性进行复核。
五、委托审查咨询和复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技术审查咨询和复核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不断提高审查咨询和复核工作质量,按要求及时完成审查咨询和复核任务。
(二)技术审查咨询或复核实行单位负责制,技术审查咨询或复核单位应对《技术审查咨询报告》和《码头结构加固改造方案复核报告》负责。
(三)技术审查咨询或复核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审查咨询或复核工作为本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审查咨询或复核文件的技术秘密。
六、建议
(一)鉴于承担技术审查咨询或复核工作的单位认为工程建筑安装费用低于1亿元的收费定额偏低的情况,建议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后给予调整。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编制和审查咨询的程序、内容、范围、深度、收费定额标准等管理规定。
(三) 当审查咨询或复核意见与工程设计或改造方案存在重大分歧时,建议提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参会代表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1 | 肖大选 |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 副司长 |
2 | 李永恒 |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 处长 |
3 | 常勤 |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 调研员 |
4 | 张薇 | 交通运输部水运司 | 工程师 |
5 | 张志明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副院长、教高 |
6 | 胡家顺 |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副总工、教高 |
7 | 柴信众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教高 |
8 | 王美茹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副总工、教高 |
9 | 周用华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高工 |
10 | 俞武华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副总工、高工 |
11 | 杨晖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高工 |
12 | 程泽坤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总工、教高 |
13 | 卢永昌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总工、教高 |
14 | 巫伟海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咨询公司总工、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