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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通知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外汇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外汇局予以更正。外汇局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外汇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以快递或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应付足邮资;要求以快递或邮寄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应自付邮资。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从外汇局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得利用获得的政府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外汇局有关保密制度。下列事项或信息,不予以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属于外汇局内部的工作信息、研究信息及议事规则等事项;
(三)与外汇局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
(四)外汇局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或信息。
  第十六条 申请人申请公开外汇局分支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有关政府信息,应当依法向该外汇局分支机构申请。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局纪检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义务的;
(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四)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规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外汇局政府信息,适用本规程,法律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本规程由外汇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附1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申请人│ 公民 │   姓名   │        │  工作单位  │        │
│ 信息 │   ├────────┼────────┼────────┼────────┤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   │   ├────────┼────────┼────────┼────────┤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   ├────────┼────────┼────────┼────────┤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   │法人或│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其他组├────────┼────────┼────────┼────────┤
│   │ 织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姓名  │        │
│   │   ├────────┼────────┼────────┼────────┤
│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传真  │        │
│   │   ├────────┼────────┼────────┼────────┤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   ├────────┼────────┴────────┴────────┤
│   │   │  电子邮箱  │                          │
├───┼───┼────────┴──────────────────────────┤
│所需信│所需信│                                   │
│息描述│息内容│                                   │
│   │ 概述 │                                   │
│   │   │                                   │
│   │   │                                   │
│   │   │                                   │
│   ├───┼───────────────────────────────────┤
│   │申请公│                                   │
│   │开信息│                                   │
│   │ 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公开政府信│                                   │
│  息的形式  │                                   │
│       │                                   │
│       │                                   │
│       │                                   │
├───────┼───────────────────────────────────┤
│   备注   │                                   │
├───────┼───────────────────────────────────┤
│       │                                   │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
│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
│       │                                   │
└───────┴───────────────────────────────────┘
附2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我局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信息。我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年   月   日
(印章)




附3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编号

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我局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信息。我局于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通知书编号: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特此告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年   月   日
(印章)

 
附4: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略)
附5: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
│ 本人(本单位)于  年  月  日 │
│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
│书》(编号:)。          │
│                  │
│                  │
│                  │
│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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