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开展反兴奋剂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食药监办[2008]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积极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等8部门开展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08年10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反兴奋剂集中宣传活动,并将4月24日至4月30日定为反兴奋剂宣传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在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组织协调下,积极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的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反兴奋剂的有关法规和工作部署,宣传合理使用反对滥用兴奋剂的科普知识,组织报道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展示中国政府反兴奋剂的坚强决心和有力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一个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舆论环境。
二、分阶段宣传重点
按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步骤,配合三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开展宣传活动。
(一)全面治理阶段的宣传(即日起--5月31日)
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办好反兴奋剂宣传周活动。
1.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组织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8部门兴奋剂专项治理的部署,做好政策解读和专题访谈。
2.组织全国各零售药店张贴反兴奋剂宣传海报,北京及奥运协办城市零售药店要在店内明显位置摆放反兴奋剂宣传展板。宣传海报和展板由国家局统一设计制作下发。
3.组织有关学会、协会等力量,进社区、学校等开展反兴奋剂科普宣传,发放张贴反兴奋剂科普资料。国家局负责设计编印有关资料并向各地提供部分张贴画及宣传折页。
(二)重点督查阶段的宣传(6月1日--7月26日)
1.根据各地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检查,组织媒体报道各地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根据8部门对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有重点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巩固提高阶段的宣传(7月27日--10月底)
1.组织相关媒体,深入各地采访,报道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
2.对全国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报道,特别是对各地在治理中总结建立起的长效机制进行系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