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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继续深入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通知

  2007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通知》,要求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针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工商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关停了一批发布非法涉性广告问题严重的网站。截至春节前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工商系统共监测、清查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41360条,责令停止发布26795条,责令整改10937条,查处案件486件,监测发现发布非法涉性广告的网站 10320家,通知有关部门关闭和移送686家,责令停业整顿560家。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集中整治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目前网上广告监测和巡查还没有做到全部覆盖,有的地区、网站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没有得到有效监控和取缔,留有死角;个别曾被处理的网站还在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有的网站在规范了一段时间后,出现反弹。从总体上看,网上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虽然得到遏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网上监测和巡查,狠抓案件的查处,继续把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类产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广告作为整治的重点,毫不放松地继续深入做好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前一阶段总局部署查处的3批 176家网站,仍有30家继续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有关省市工商部门要尽快通知电信部门,坚决予以关闭。对总局部署查处的第4批21家网站,要抓紧进行查处。
  三、大力推进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网上广告是广告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当前,迅猛发展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正在成为重要的商品交易技术平台和信息传播平台,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的广告活动越来越活跃,相应的广告监管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尽快适应网上广告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目前从全国工商系统的情况看,多数地方网上广告监管工作基础薄弱,还处在起步和摸索阶段。通过前段时间网上广告集中整治的实践,各地工商部门加深了对互联网广告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为建立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打下了基础。各地要抓住这次专项行动提供的契机,按照总局党组提出的“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大力推进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网上广告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省及省会城市工商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网上广告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网上广告监测、监管等基本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快建立网上广告监管体系,全面提高网上广告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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