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
(工商消字[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食品等商品市场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决定在全国工商系统大力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以下简称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是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各地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在信息化网络建设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2007年1月全国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暨商品质量监管网络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以来,各地认真总结经验,互相借鉴学习,努力探索创新,在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从全国来看,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各地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对于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确保食品等商品安全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
《特别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监管与发展相统一、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监管与维权相统一、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努力提高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二、着眼长远,进一步明确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是总局“金信”工程中12345信息化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推进1234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12345信息化网络建设进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目标,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