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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切实遏制森林火灾频发态势的紧急通知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切实遏制森林火灾频发态势的紧急通知
(国森防发明电[200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近一时期,气候迅速回暖,各地春耕生产全面展开,特别是南方部分省区雨雪冰冻灾害过后,林内可燃物激增,森林火灾呈爆发态势,人员伤亡事件频繁发生,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极为严峻。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3600余起,造成近百人伤亡,99%的起火原因均属农事用火、炼山、烧荒、上坟烧纸等人为引发。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彻底消除火险隐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遏制森林火灾频发态势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森防指要深入分析全球气候异常和雨雪冰冻灾害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新影响、新情况,充分认识灾后重建工作中抓好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的极端重要性,要采取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执勤等形式,全面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逐级签订火源管理责任状。凡因火源管理不善引发森林火灾,不但要追究肇事者责任,同时要坚决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当前正值灾后重建、农业生产和植树造林的繁忙时期,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传单等途径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宣传内容不仅要包括违规用火的危害、火源管理的规定、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同时也要包括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反面典型和具体案例处理情况等,而且特别要针对雨雪冰冻灾害后火灾隐患急剧增加的新情况开展专门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严格监管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各地要针对近期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急剧增多的实际,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按照“堵疏结合”原则,在森林火险不太高的时段,严格控制计划烧除和农事用火,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生产用火提供服务和保障。经过批准的野外用火,要加强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必要时由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监烧。遇有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四级)或橙色、红色森林火险警报时,要立即停止野外用火审批,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对于野外吸烟、做饭等违规生活用火,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用火者和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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