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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食用植物油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改电〔2008〕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由于国际市场大豆和植物油价格继续大幅上涨,带动国内食用植物油价格上升,一些地方出现群众排队购买,个别品牌小包装食用油出现断档脱销的现象。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食用油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食用油市场供应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保证食用油市场供应,确保食用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保障市场供应。各地要督促相关企业组织好大豆和食用植物油进口,增加小包装食用油生产和供给,确保主要品牌小包装油供应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食用油应急预案,调整和充实食用油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切实增强市场供应保障能力。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做好货源调度工作,及早安排食用油加工和调运计划,适时投放地方储备小包装油,保证市场供应。地方储备的散装食用油要抓紧组织有关企业加工成小包装油,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食用植物油生产、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打击囤积牟利等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生产、销售、库存、价格和进出口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食用植物油加工和经营企业的库存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油经营者库存规定。在出现群众大规模排队购买的情况时,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好市场秩序。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各地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食用油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加强对食用油加工、库存、价格等情况的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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