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星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373号)
海南星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股权的申请》(琼星期发[2007]2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由海口市星华实业开发公司出资1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海口名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变更为:海口星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海南奔特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海南卓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海南证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