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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375号)


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天期货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注册资本的申请》(新期字[2007]1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由305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

  二、核准你公司股权由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8.85%;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变更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三、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验资手续,自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资报告》报新疆证监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公司章程报新疆证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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