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现场检查单”各项要求应与《现场检查建议书》(见《非现场监管指引(试行)》,银监发[2006]52号)保持一致,同时应针对数据质量管理问题进行细化要求。
  1.适用条件:
  (1)非现场监管人员认为有必要通过现场检查方式掌握并确认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或非现场监管人员认为有必要通过现场检查方式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报表填报流程、数据管理制度和相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非现场监管人员已通过其他非现场监管方式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交流仍不能确认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质量实际情况。
  2.格式内容:
  (1)检查单格式见附件3。
  (2)检查单要明确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重点等具体要求。
  (3)检查范围要明确以下全部或部分检查项目内容:
  ① 拟重点检查的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范围。
  ② 拟重点检查的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建设和管理实施环节。
  ③ 拟重点检查的与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相关的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环节。
  (4)检查单中还应对检查预计工作量和时间安排提出初步意见,并列出需要参与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相关部门,如政策法规、创新业务、统计和信息科技等部门。
  (5)与检查相关的非现场监管记录可作为检查单附件,包括非现场监管报表、会谈纪要、问题跟踪记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提供的内部管理相关信息等。
  3.使用方式:
  现场检查单的使用程序和审批要求参照《非现场监管指引》 要求执行。
  4.执行要求:
  (1)现场检查部门(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按《非现场监管指引》(试行)及相关法规要求对现场检查单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
  (2)非现场监管部门要与现场检查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并按法规制度要求参与现场检查进程,掌握检查结论并跟踪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情况。
  (3)在现场检查资源不能支持实施相关现场检查要求的情况下,对于重大数据质量检查要求,可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和内部数据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处罚单”
  监管人员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等法律,遵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罚。“处罚单”相关要求参照《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要求执行。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