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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267号)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申请报告》(交施 [2007]第147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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