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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包虫病外科治疗项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肝包虫内囊摘除术。

  1.适应证:单个包囊直径大于8 cm(Ⅰ-Ⅲ型,病灶未侵及肝门)。仅限于暂无条件实施外囊完整剥除术/外囊次全剥除术的定点医疗机构。

  2.禁忌证

  全身情况不能耐受麻醉和手术的包虫病患者。

  3.操作方法及步骤

  (1)麻醉:麻外或全身麻醉;

  (2)体位:仰卧位;

  (3)切口:根据肝包虫囊肿部位可取正中切口、右腹直肌切口、右肋缘下斜切口;

  (4)显露:进腹腔后经探查确定包虫部位和数量后,充分显露病灶在直视下完成手术,必要时可适当游离肝脏;

  (5)保护:用大纱布垫隔离囊肿与腹腔及用纱布条保护穿刺周围肝脏,以防手术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囊液和原头节外溢;

  (6)穿刺吸引:负压吸引条件下,在囊肿距肝脏最浅表部位穿刺,即可见清亮或黄色液体,迅速吸出包虫囊液,用Alice钳在穿刺部位提起外囊壁;

  (7)囊肿处理:在两钳中间切开外囊壁,插入套管吸引头吸尽囊液,可见塌陷的内囊或子囊,注满20%高渗盐水,浸泡10分钟,其间可用卵园钳夹纱布块仔细擦拭外囊壁,以杀灭其皱壁间残存的原头节,吸出包虫残腔内的液体,夹出内囊及子囊,再用酒精纱布块反复擦拭囊壁。可适度剪去外囊壁以缩小残腔,缝合关闭外囊腔,对残腔无胆汁漏可做开放处理;

  (8)残腔引流:对无胆汁漏的外囊残腔缝合闭锁后,可不置管引流;对有胆汁漏的囊壁应缝闭瘘口并放置橡皮管外引流;对严重感染,应放置引流管。各种内引流或大网膜填塞等消除残腔方式经长期临床实践表明效果不理想,并可能会引发相应并发症,目前已废止采用。

  4.注意事项

  (1)切口部位和长度要以充分显露囊肿为原则;

  (2)手术中抗过敏药物预防性使用氢化可的松(100 mg)和准备抢救过敏性休克,甚至心跳呼吸骤停的严重事件;

  (3)预防囊液外溢和原头节播散措施;

  ①用浸有高渗盐水纱布包绕囊肿,做仔细的手术野保护;

  ②在负压吸引下行囊肿穿刺,钳夹提起囊壁后再切开外囊,并用套管吸引器头迅速吸尽残腔囊液。

  (4)局部杀虫剂应用;

  ①种类选择:杀灭原头节用15%-20%的高渗盐水或70%-95%乙醇溶液,但双氧水或4%-10%甲醛溶液因杀原头节作用不完全或局部刺激较大导致硬化性胆管炎,已经废止采用;

  ②囊腔内注入局部杀虫剂必须保留10分钟,方能达到有效杀死原头节目的;

  ③若使用乙醇溶液(酒精),在反复冲洗手术野后,避免使用电刀,以防止引起手术野燃火。

  (5)引流管应用:手术中吸出黄色液体时应检查外囊壁瘘口胆管,可用纱布仔细擦拭确认胆漏部位和瘘口大小。若明显胆漏需缝合并置管引流;若合并严重感染者可置“双管对口引流”以缩短外引流时间;术后一周,若无胆汁样液,可尽早拔管以免逆行感染;严重感染的残腔,术中反复清洗并置外引流管则需延长引流时间,拔管指征应该是引流物尚清亮而且引流量每天应少于10 ml;

  (6)建议:手术前3天和手术后1个月服用阿苯达唑预防包虫病术后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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