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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河南省濮阳市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这是一起典型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因试车过程安全管理不严,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引发的较大事故,暴露出当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施工和生产准备过程中安全管理还存在明显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施工单位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松弛,严重违章作业。该公司对装置引入氮气后进入设备作业的风险认识不够,在安排煤灰过滤器(S1504)内部除锈作业前,没有对作业设备进行有效隔离,没有对作业容器内氧含量进行分析,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在作业人员遇险后,盲目施救,使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大化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大化集团公司在年产30万吨甲醇建设项目试车引入氮气后,防止氮气窒息的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没有严格界定引入氮气的范围,采取可靠的措施与周围系统隔离;装置引入氮气后对施工单位进入设备内部作业要求和安全把关不严,试车调试组织不严密、不科学,仪表调试安全措施不落实。

  (三)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作业人员严重违章作业、施救人员在没有佩戴防护用具情况下冒险施救,导致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扩大。

  另外,事故还暴露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施工层层转包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试车过程中事故多发的势头,认真做好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车、试生产过程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督建设单位选择安全生产业绩好、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施工和试车过程的安全负总责。

  (二)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定专职人员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要避免建设项目施工层层转包。施工安装阶段,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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