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河南省濮阳市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河南省濮阳市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危化〔200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08年2月23日10时30分左右,位于河南省濮阳市的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化集团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甲醇项目,在生产准备过程中进行设备清扫时发生一起氮气窒息事故,开始1人窒息晕倒,因盲目施救使事故进一步扩大,最终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

  大化集团公司前身是河南省中原化肥厂(建于1985年),1997年改制成立。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合成氨30万吨/年、尿素52万吨/年、复合肥30万吨/年、三聚氰胺6万吨/年等。

  大化集团公司年产30万吨甲醇项目的施工建设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和河南省第二建设公司共同承包。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又将该工程气化装置15单元设备内件安装转包给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3日上午8时左右,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安排对气化装置的煤灰过滤器(S1504)内部进行除锈作业。在没有对作业设备进行有效隔离、没有对作业容器内氧含量进行分析、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进入煤灰过滤器进行作业,约l0点30分左右,1名作业人员窒息晕倒坠落作业容器底部,在施救过程中另外3名作业人员相继窒息晕倒在作业容器内。随后赶来的救援人员在向该煤灰过滤器中注入空气后,将4名受伤人员救出,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煤灰过滤器(S1504)下部与煤灰储罐(V1505)连接管线上有一膨胀节,膨胀节设有吹扫氮气管线。2月22日装置外购液氮气化用于磨煤机单机试车。液氮用完后,氮气储罐(V3052,容积为200m3)中仍有0.9MPa的压力。2月23日在调试氮气储罐(V3052)的控制系统时,连接管线上的电磁阀误动作打开,使氮气储罐内氮气串入煤灰过滤器(S1504)下部膨胀节吹扫氮气管线,由于该吹扫氮气管线的两个阀门中的一个没有关闭,另一个因阀内存有施工遗留杂物而关闭不严,氮气窜入煤灰过滤器中,导致煤灰过滤器内氧含量迅速减少,造成正在进行除锈作业的人员窒息晕倒。由于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