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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加快推行农资连锁经营,畅通优质农资销售渠道。结合各地实际,引导、扶持企业调整经营模式,发展连锁经营。依靠农资连锁企业健全的营销网络、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品牌效应、配套的技术服务,强化质量控制,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优质农资销售渠道,净化农村农资消费环境。

  (七)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的能力,增强维权意识。要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及时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线索。同时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要广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12316“三农”热线的作用,不断完善农村消费维权机制,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凡是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包庇放纵、监管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执法人员为制售伪劣农资的不法人员通风报信和提供便利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为制售伪劣农资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工商、综治办、农业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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