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农资问题,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大案件,强化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查处,积极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农资消费安全。特别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减灾和灾后重建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今年农资市场监管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积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农资流通渠道畅通、市场秩序稳定,努力把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为灾后有一个好收成作出贡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继续深入开展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行动,要突出对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红盾护农保秋种”三次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制售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要贯彻落实《关于
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农资质量安全,保证农民生产和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农业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的牵头协调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突出重点品种,抓好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整顿和质量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与和谐。
(一)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退出规定。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把住生产源头和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定、登记、审批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禁止以挂靠的名义违规经营,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
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予以清理。要彻底捣毁制假生产窝点,切实加强市场整顿。通过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