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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关于印发2008年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4.抓好监督检查。组织制订《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各司局包省、各流域机构包片的对口指导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做好“春查秋会”和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对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稽察。
  5.抓好信息报送、宣传和培训工作。建立月报制度,督促各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编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简报》;组织、指导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
  二、大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着力落实“两项经费”
  6.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组织制订水利部《关于确保2008年底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快改革步伐。组织督导组对改革进展迟缓的省(区、市)进行督导;联合驻部监察局开展改革落实情况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督促各流域机构加强对本流域内各省(区、市)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7.分类指导,狠抓“两项经费”落实。督促各地落实工程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督促各地调整水利建设基金、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使用结构,保证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督促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省级财政对本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予以补贴或转移支付;督促各地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增强水管单位自身活力;督促各地解决拖欠水管单位职工工资问题。
  8.做好改革验收和总结工作。组织完成流域直属工程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并进行抽验,指导督促各地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验收。对未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省(区、市),水利部自2009年起将暂停其新建水利项目的审批和计划安排。组织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三、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做好验收工作
  9.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对治淮工程建设的督导,力争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对黄河西霞院、湖南皂市、广西百色、嫩江尼尔基、山西张峰等重点工程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10.加快竣工验收工作进度。指导、督促有关项目法人做好工程扫尾和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做好长江干堤加固、黄河小浪底、新疆乌鲁瓦提、山西万家寨引黄一期、海南大隆等重点工程的竣工验收。
  四、加强水利建设行业监管,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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