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下达2008年交通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交审发[2008]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国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和实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交通审计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目标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着眼三个安全,加快内部审计转型。进一步推进审计创新,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审计服务水平和审计成果质量,为实现交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围绕促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突出两个重点”,就是要继续把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这两项工作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三个安全”,就是要通过加强审计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建设项目安全、建设资金安全和交通干部安全。建设項目的安全就是要保证工程质量,建设资金的安全就是要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交通干部的安全就是要做到清正廉洁。为此,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抓好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继续深化和规范交通建设资金和建设項目审计。切实强化时资金安全和资金效益的监管。交通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交通建设項目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抓好交通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工作,继续总结和推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委托审计招投标等好经验、好做法。
部将组织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审计,加大对部属单位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及时开展对全行业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的要求及李盛霖部长关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行业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爱护干部的重要措施。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做好这項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
交通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
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继续强化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做好行政“一把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离任审计覆盖面达到100%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年度和任期期中审计工作,逐步加大任期年度审计和任期期中审计工作比重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审计结果运用的新模式、新途径和新方式,切实把审计结果运用到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