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为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活动,完善殡葬管理制度,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起草)。
11.为了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制定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起草)。
12.为了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法定许可录音制品支付报酬的具体办法,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根据
著作权法,制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办法(法制办会同版权局、广电总局起草)。
13.为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制定护士条例(卫生部起草)。
14.为了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建设部起草)。
15.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建设部起草)。
16.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管理行为,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正常运行,制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航总局起草)。
17.为了规范公路管理和使用行为,解决超限超载问题,保障公路完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公路保护条例(交通部起草)。
18.为了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旱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制定抗旱条例(水利部起草)。
19.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
水法,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
20.为了加强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保证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根据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制定放射性物质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环保总局起草)。
21.为了适应战时和平时组织重大活动、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对无线电实施管制的需要,特别是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提供通信保障,制定无线电管制规定(信息产业部、总参谋部起草)。
(二)坚持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10件)
1.为了贯彻实施
节约能源法,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法和手段,完善有关保障制度,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管局起草)。
2.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部起草)。
3.为了规范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行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