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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7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
(国食药监市[2008]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署,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发布了违法公告。

  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16378次;陕西、辽宁等省共撤销75个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见附件)。

  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广告进行了汇总,现予以发布。

  一、吉林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舒胶囊”,其功能主治为 “行气活血、通窍、解郁。用于冠心病引起的胸闷气短,心绞痛”。该药品为处方药。该企业擅自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并宣称“服用心舒胶囊,告别心脏病……服用心舒胶囊2-3个疗程,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被治好”等。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化瘀止血,消肿止痛。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炎性外痔,血栓性外痔”。该药品广告宣称 “30分钟止痒止痛,1小时消肿,8-10天肛门肉块、痔核开始干瘪”等。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浙江杭康海洋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海蛇胶囊”,其功能主治为“补肾宁心,化痰安神”。该药品广告宣称“为脑萎缩、老年性痴呆、脑瘫、帕金森、脑中风癫痫患者获救良机”等。广告中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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