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第一天进行外语笔试和综合科目笔试,第二天进行外语口试和面试。
(四)对于通过各项考试的人员,我部人事司将到本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列入驻外秘书后备库,经过系统培训后,我部根据国外岗位需要择时选派。
四、借调方式
由我部借调派出的秘书级外交人员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根据国外表现、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安排延期或转馆。
借调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由我部为其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驻外工资,并提供往返旅费。其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国内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享受其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调回后仍回其所在单位工作,自离馆之次日起,由其所在单位恢复其国内工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佳乐、孙士杰
联系电话:010-65198553、65198576
传 真:010-65198909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有关考试信息、样题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下及时发布,网址:http://rss.mofcom.gov.cn,请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条件
2.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与“法轮功”等反动政治组织作斗争。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团结合作意识。
三、具有4年以上经济商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外交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络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