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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第十一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工作的通知

  4、考试第一天进行外语笔试和综合科目笔试,第二天进行外语口试和面试。

  (四)对于通过各项考试的人员,我部人事司将到本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列入驻外秘书后备库,经过系统培训后,我部根据国外岗位需要择时选派。

  四、借调方式

  由我部借调派出的秘书级外交人员国外任期一般为2年,任期届满,根据国外表现、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安排延期或转馆。

  借调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由我部为其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发放驻外工资,并提供往返旅费。其行政、工资关系不转,工龄连续计算,国内工资由其所在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享受其所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调回后仍回其所在单位工作,自离馆之次日起,由其所在单位恢复其国内工资。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佳乐、孙士杰
  联系电话:010-65198553、65198576
  传  真:010-65198909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二处
  邮政编码:100731

  有关考试信息、样题及驻外管理规定将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人事司子站“专题信息”栏中“驻外人员管理”项下及时发布,网址:http://rss.mofcom.gov.cn,请随时关注。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条件
  2.驻外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考试推荐报名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与“法轮功”等反动政治组织作斗争。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团结合作意识。
  三、具有4年以上经济商务领域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国际经贸知识和经济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对外交往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外交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络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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