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加强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
(工商明电[200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期我国连续发生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部分地区生产和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困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随着春节临近,消费需求趋旺,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紧急行动,团结奋战,采取多种措施防灾、抗灾、救灾、减灾,加强市场监管,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减灾救灾和维护市场秩序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目前,一些地区的灾情尚未缓解,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各地加强市场监管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一切困难,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要继续发扬不畏艰险、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坚决打好这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加强市场监管的硬仗,确保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协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抗寒救灾工作协调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投入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抗寒救灾行动,以确保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己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为全面夺取抗灾胜利尽职尽责。
二、认真落实减免工商管理费用的规定,促进鲜活农产品流通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的政策,执行延长至2008年3月31日。各地要继续抓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和工商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紧急通知》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市场供应,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