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提供项目和资金支援。各省市工商局在经费开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可支配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继续从项目和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截止目前,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青岛、宁波、深圳、广州等13个单位和总局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已经到位和计划援助资金已达750多万元,其中:北京市局和总局信息中心各100万元,福建 60万元,上海、山东、浙江、广东、四川、深圳、广州各50万元,青岛、宁波、厦门各30万元,天津 25万元,湖南20万元。
②开展干部培训和智力援助。北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青岛、厦门、深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等14个单位组织干部交流、接纳对口单位干部挂职以及有计划有步骤的向对口单位提供干部培训。总局外资局、人教司和培训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对库区工商局的培训和智力援助力度。
③积极帮扶库区工商系统推进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总局信息中心、北京、武汉、厦门、深圳等单位积极支援对口单位信息化设备,并提供技术指导,帮扶库区工商系统推进信息化网络建设。
④积极协助对口支援单位招商引资和服务经济发展。河北、山东、浙江、江苏、福建、广东、青岛、南京、杭州、广州等地工商局表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做好组织和联系,牵线搭桥,协助库区引进项目,以更好的开发利用三峡库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为库区发展扩大“造血”功能。总局企业局、外资局、个体司等单位从支持培育库区市场主体出发,积极研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中个协将组织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到库区考察投资。总局商标局将把重庆和湖北作为商标工作重点联系省份,指导和协助两地总结推广利用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的经验,促进三峡库区新农村建设。
同时,总局办公厅积极研究措施,综合协调,大力支援三峡库区建设。一是组织协调,沟通了解,收集汇总各地支援三峡库区工作情况;二是在分配基层专项资金方面,向库区倾斜;三是对总局剩余设备和办公用品按程序报批后,支持库区基础设施建设。随着各省市局和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这些项目的实施和落实,对于推进三峡库区基层工商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和促进库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特别是重庆市工商局、湖北省工商局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及时研究措施,集全省、全市之力,加大对库区支援帮助力度,必将取得更大实效。
总之,这次会议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收获很大,意义深远,落实好这些项目和事项,对于巩固和发展援助成果关系重大,各单位务必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关于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及时汇报传达会议精神。这次会议后,各省、市工商局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领导班子要进行专题研究,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商工作的自觉性。三峡库区工商局要将会议精神,特别是这次会议确定的援助项目和成果,及时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大的支持,尤其要在工商系统进行传达,增强信心,鼓舞士气,为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援助工作。各省、市工商局要按照这次会议确定的援助项目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援助的资金、项目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峡库区工商局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在重庆市和湖北省工商局的领导下,落实人员力量和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按照援助的每一个事项逐一与有关省市工商局联系沟通,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总局办公厅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抓好协调工作,各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援助事项抓紧组织实施。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把援助项目实施好,取得更大实效。
第三,狠抓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的检查落实。这次会议的成效,关键在落实。各省市工商局和三峡库区各工商局要对口建立健全抓落实的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促进对口支援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总局办公厅要按照会议精神,认真抓好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总局各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抓好检查和指导。各省、市工商局对确定的各项援助事项要抓好措施落实,重点落实工作方案、资金到位、挂职岗位、项目进度和工作人员等,及时与三峡库区工商局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峡库区工商局要把援助事项的检查落实放到突出位置,实行援助项目责任制,适时掌握项目进度,注重质量,确保实效,使每一项援助项目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志们,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收获很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全国对口支援三峡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四个统一”,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的新局面,积极为三峡库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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